《RFID系統測試與應用實務》第3章RFID標準與標準化,本章客觀地對ISO和EPCglobal兩大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標準化組織所做的標準制定工作進行了介紹,同時也簡要介紹了我國RFID標準化工作的進展。隨著技術與市場的進一步成熟,RFID標準與標準化工作也將不斷推進,最終走向統一。本節為大家介紹我國RFID標準化工作。
我國的RFID標準研究工作相對起步較晚。2005年11月,在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2005AA420050)的支持下,中國標準化協會完成了《我國RFID標準體系框架報告》和《我國RFID標準體系表》兩份報告文件,提出制定我國RFID標準體系的基本原則:把國際RFID應用發展動態和我國RFID發展戰略相結合,在深入分析國際RFID標準體系的基礎上,以實現我國RFID發展戰略為前提,聯合相關部門開展我國RFID標準體系研究;以保證實際需要為目標,注重自動識別的歷史繼承性,實現必要的與國際標準的互聯互通和與國家標準的兼容;結合國情和產業的實際,為促進我國RFID技術發展,提出需要優先制定的系列標準,形成RFID發展的標準戰略和規劃。在這個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深入分析國際RFID技術標準,考慮標準技術環節、互連互通性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因素,提出了我國的RFID標準體系參考模型和RFID標準體系優先級列表。
我國RFID標準體系包括基礎技術類標準和應用技術類標準兩大類,其中基礎技術標準體系包括基礎類、管理類、技術類和信息安全類的標準,涉及RFID技術術語、編碼、頻率、空中接口協議、中間件標準、測試標準等多個方面;應用技術標準體系涵蓋公共安全、生產管理與控制、物流供應鏈管理、交通管理方面的應用領域,它們是在RFID關于RFID標簽編碼、空中接口協議、讀寫器協議等基礎技術標準之上,針對不同應用對象和應用場合,在使用條件、標簽尺寸、標簽位置、標簽編碼、數據內容和格式、使用頻段等方面的特定應用要求的具體規范。
我國的RFID標準化工作也經歷了一些波折。2003年11月,由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牽頭成立了電子標簽標準工作組,但工作組成立不到一年時間,即于2004年9月宣布暫停工作。2005年12月,工作組重新組建,改由信息產業部(現工業與信息化部)領導,其工作任務包括研究電子標簽技術領域的國內外標準化現狀和發展趨勢,根據我國電子標簽市場和產業發展的需求,制定我國電子標簽技術領域的標準體系;研究分析電子標簽技術領域與標準相關的知識產權狀況,提出評估分析報告和應對措施建議;根據我國電子標簽技術標準體系和產業發展進程,適時提出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建議;根據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制/修訂計劃,組織本領域有關單位完成標準項目的起草、討論、評審和報批工作;結合我國電子標簽技術和產業發展進程,適時組織提出我國的國際標準工作提案;加強與國內外有關標準組織進行技術協調,組織、實施國內外標準交流、培訓及相關的標準化活動等。工作組秘書處設在信息產業部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所,目前有89個正式成員和7個觀察成員,下設7個專題組,分別為總體組、標簽與讀寫器組、頻率與通信組、數據格式組、信息安全組、應用組合知識產權組,各專題組的業務領域如下:
(1)總體組。規劃總體目標和工作計劃,統籌負責RFID標準的制定工作;協調推進各專題組的各項工作。
(2)標簽與讀寫器組。負責制定標簽與讀寫器物理特性、電特性及實驗方法等標準。
(3)頻率與通信組。負責提出我國RFID頻率需求、制定RFID通信協議標準及相應的檢測方法。
(4)數據格式組。負責制定基礎標準、術語、產品編碼、網絡架構等標準。
(5)信息安全組。負責制定RFID相關的信息安全標準。
(6)應用組。負責制定RFID相關應用標準。
(7)知識產權組。制定RFID標準知識產權政策、起草知識產權法律文件,提供知識產權咨詢服務。
電子標簽標準工作組目前已在RFID術語標準、協議標準、測試標準、網絡標準以及應用標準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進展,除了工作組成立前下達的RFID標準計劃7項之外,2008 年國標委共批復了17項國家標準制定計劃,2009年開展行業標準研究與制定10項,申報國家標準計劃項目6項。由于我國RFID產業發展較慢,標準化工作相對滯后,目前關注的還是最急需的一些基礎技術標準和主要應用領域標準的制定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我國RFID標準中整體技術水平較低。同時,目前我國RFID相關企業的自主研發和創新能力也難以為自主知識產權RFID標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從我國RFID標準化工作的發展來看,關注RFID領域各種新技術和新應用模式將是我國迅速介入國際RFID標準制定進程的關鍵所在。以韓國為例,韓國正是利用RFID技術與手機結合日益緊密的趨勢,依托國內大型電子企業、科研機構以及相關標準化機構,迅速介入到移動RFID相應關鍵技術的研發以及移動RFID標準的制定當中,經過近五年的積累與發展,其制定的移動RFID標準已進入ISO SC31委員會的正式工作計劃中。這也為我國的標準工作帶來了有益的啟示,只有加強自主創新,著重開展RFID新的關鍵技術和應用的研究,并以此為突破口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這樣才能提高我國在國際RFID標準化工作中的影響力。